岗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区域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流程;能及时根据公司管理需要识别制度、标准和流程的缺陷并提出改进方案;
2.参与区域公司战略目标制定并提出工程相关建设性意见;
3.能组织和调动部门内各专业人员实现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过程监督;及时就在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提出预警及改进建议;
4.组织和调动部门为推动区域内在建工程项目做好相关服务及支持;
5.能组织建立并完善区域公司考核管理体系,组织部门对在建项目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及年度考核评价;
6.根据公司战略要求及年度工作要求,制定部门工作计划;
7.对部门岗位进行清晰岗位分工并进行合理调配;监督和管理下属提高效率和工作质量; 公平公正的对下属进行考核评价;对下属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并组织相关培训;及时向下属传达上级各类制度和会议精神,并督导贯彻实施。
任职要求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电气类、能源动力类、机械类、自动化类、土木类、工程管理类、新能源类、电力集控类等相关专业;
2.具有5年及以上能源行业、工程管理工作岗位经验;
3.具有央企三级企业(或相当于央企三级企业)部门副职1年及以上,或下一职级岗位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4.熟悉火电、水电或新能源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标准规范;精通火电、水电或新能源电站工程建设相关程序、火电、水电或新能源项目设备性能及技术应用;
5.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公关能力,有良好的文字功底;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