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描述
岗位职责:
1.一般勤务培训后独立完成一般勤务工作;
2.经工具设备借还培训独立借还保管工具设备;
3.在经授权维修人员的带领下参加带领人员工作权限范围内的飞机维修工作;
4.执行维护过程中的飞机监护工作和维修后与机场警卫进行飞机交接工作;
5.保质保量的完成自身岗位承担的各位维修工作任务;
6.制定排故方案,现场指挥排故工作实施,总结本组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向车间田组长汇报;
7.申请ADD保留故障,实施授权工作范围内的互检工作,与机组交流飞机技术状况信息,执行维护过程中的飞机监护工作和维修后与机场警卫进行飞机交接工作;
8.办理和录入保留故障,按规定领取、使用、退还航材;
9.执行航空器除冰和防冰工作,并实施有关的检查;
10.除1A检(含)以上的定期检修及结合检修进行的改装工作之外,在航线执行的维修工作,如航前、过站、航后、MEL有关工作、CDL有关工作、排故、特殊运行工卡、特殊检查、AD/SB/SL执行等维修工作,并签署维修记录;MIS系统等系统/平台的维修记录信息录入工作;
11.确保安全和管理绩效指标的完成以及安全信息和经验报告;
12.遵守公司手册规定;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要求:
专科:航空运输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非金属材料类、航空装备类、机械设计制造类、安全类、通信类、电力技术类;
本科:机械类、仪器类、能源动力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交叉工程类 、工业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交叉学科;
研究生:力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机械、交通运输、管理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其他任职要求:
1.具有1年及以上飞机维修相关工作经历;
2.了解飞机维修或勤务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3.熟悉/掌握飞机维修或勤务相关知识;
4.具有机务体系飞机维修或勤务专业工作能力;
5.持有CAAC维修人员执照(TA类别)及执照英语等级2级(含)以上;
6.无重大诚信事件记录;
7.身体基本状况符合所从事岗位的身体素质要求,未患有不适于工作的疾病,能够胜任所从事岗位,能够及时有效的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
专业要求
专科、本科、研究生具体专业要求详见职位描述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