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描述
1.信访工作。受理对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等检举、控告,并做好登记;受理市纪委信访室、信访局移交的信访举报,进行分类后将问题线索进行处置;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受理党纪政务处分不服复审申请。
2.承办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起草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研究案件了结或立案,并按照程序发起流程。
3.开展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起草立案审查调查报告,并按照程序发起流程、办理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审批权限、过会审核、预案提纲等)、调证谈话,并提出意见、形成报告;负责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经审核过后负责案件归档及管理。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审计、财务等相关专业,有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方面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能力,较强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3.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原则、严于律己、抗压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上进心强,具有大局观和团队合作意识;
4.5年以上纪检监察、省市纪委借调或专案查办等相关工作经验,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