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描述
(一)岗位职责
一、统筹规划试验区国际化办学与教育对外开放。负责试验区国际化办学规划的制定、推进与总结;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项目等开发,牵头国内外知名高校学历教育资源的引进工作,协调高校非学历教育资源引进;聚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资独立办学等领域开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挖掘、梳理、提出制度创新诉求,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在制度创新方面的专业指导和政策支持;协同推进人才培养国际化和科学研究国际合作。
二、统筹学科专业布局规划和招生计划。负责统筹试验区学科专业布局规划;协调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独立办学等的申报工作;牵头推动落实试验区年度办学规模目标和教育消费回流指标;协助入驻高校申请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和海南专项研究生计划。
三、负责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负责规划推进试验区国际合作战略布局;负责重大外事活动组织协调;负责国际合作项目开拓与维护;负责外事活动审核报批;负责国内外知名高校来访或外事接待管理;负责推动国际教育研究平台建设,牵头组织举办高水平教育类论坛及国际学术会议或活动;牵头国际教育交流展会等教育类相关重大推介活动;负责短期来访外国人签证邀请工作;组织参与中外人文交流活动;统筹园区国际教育组织的发展促进;负责国际顾问的对接和日常管理;负责履行省外事办等上级单位交办的相关任务。
四、负责港澳台交流合作和侨务工作。拓展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合作与交流;做好港澳台地区高校师生交流及来访团组的接待。
五、综合协调与队伍建设。与教育部、省教育厅、省外办等相关职能单位以及各中外知名高校对接,完成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业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部门职责相应的制度创新、风险内控工作;配合做好园区营商环境优化、企业服务、人才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管理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中共党员优先,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党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涉外纪律、保密规定;诚信廉洁,无违纪违法记录及涉外不良记录。
二、学历与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外国语言文学、公共管理、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外语与海外经历:
熟练掌握英语,可独立开展涉外谈判、对外文书撰写和外宾接待工作,英语水平参照雅思7.0/托福100/英语专业八级或同等及以上标准;具有第二外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等)能力者优先;具有海外留学、访学或长期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从业年限与经历:
(一)如应聘部长,须从事教育国际化、外事管理、国际交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等相关管理工作10年以上;在企业/法定机构工作的,须分管相关业务工作,或在相关业务部门任副职2年以上;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正处级)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副处级)2年以上。
(二)如应聘副部长(主持工作),须从事教育国际化、外事管理、国际交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等相关管理工作8年以上;在企业/法定机构工作的,须分管相关业务工作,或在相关业务部门任高级主管/经理3年以上;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副处级)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正科级)3年以上。
五、能力要求:
具备开阔的国际化视野和对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世界知名大学运行机制的深刻理解;熟悉国家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专家、因公出国(境)、外事审批等政策法规;具备较强的战略谋划、项目开拓、涉外谈判和跨文化沟通能力;具备出色的中外文公文写作、大型国际活动策划组织和团队领导能力;能够适应高频次因公出国(境)接待和高强度工作节奏。
六、年龄与健康:
原则上部长不超过45周岁,副部长(主持工作)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